盗版音像制品已成为顽疾,严重阻碍着我国音像产业的正常发展。尽管国家打击盗版的力度逐年加强,但盗版制品仍然有增无减。
盗版音像制品之所以能大行其道,根源在“利”。消费者购买盗版,图的是“价廉”,销售者出卖盗版,图的是高额回报。除此之外,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还尖锐地指出:“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受利益驱动,对盗版采取了地方保护主义。”
正版音像制品的高价位是它不能占领市场的重要原因。以进口音像制品为例,它的基本价格由三部分组成:一,成本价格,就是向外商购买时的价格,如版权费、宣传费等;二,进口开销,包括关税、运输费和增值税等,这两部分占价格总数的85%左右;三,15%的进口单位的商业利润。这些还仅是正版制品在一级销售商手中的价格,再加上各分销商的利润,才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价格。
在价格构成中,成本价格最高,但不为国内经营者所左右;销售者自然也不能放弃15%的利润,于是正版音像制品的价格能调控的,似乎就只剩进口开销、尤其是关税部分了。记者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我国对进口音像制品征税是以载体分类的,除用于教学的制品免税外,其他方面的录音录像带的关税为30—35%,而CD、VCD等为9—15%。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音像制品进口关税平均水平较低,如美国、日本免税,韩国是8%,在发展中国家中,我国的关税也相对较高。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降低关税以降低进口正版音像制品价格,是各音像进口单位经常提到的话题。有舆论甚至认为,高关税在客观上扶植了盗版。因为盗版不仅不用支付高额的成本价格,而且偷漏了包括关税在内的所有税款,并以其低廉的价格挤占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所以高关税非但不能增加国家的关税收入,还流失了大量在流通领域中产生的税收。
除了价格因素,盗版对购买者最大的诱惑就是其内容更新和产品升级速度快。
音像制品审批和管理制度比较严格。从版权、内容,到出版、流通,各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从国外引进一部新影片,要经过新闻出版署版权司、文化部市场局音像处等几个部门的审批,这通常需要20天左右。国内音像出版单位再将其加工、制成产品、分销,待到面市,同类盗版已满大街了。
另一方面,音像产业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购买版权、开发生产升级换代产品,都需要先期投入大量资金。而中国的音像产业从起步始就缺乏大力度的资金投入,并且还承担着相对较高的税额。以国内音像制品出版企业为例,除了高额的版权费,还要负担比其他出版企业高的增值税。由于音像制品的出版在我国定位于娱乐产业,因而其增值税为17%,而图书出版仅为13%。同时,音像产业对政府的依赖性比较大,企业间缺少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存在一种“好的吃不饱,劣的死不了”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尖子企业的进取心。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唐建民认为:“单凭产业自身的积累是不够的,仅靠政府的投入也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政策方面的扶持。”
现在,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市场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海关等几个部门都在打击盗版,且力度逐年增强。但不少被采访者仍认为,现在的打击似有隔靴搔痒之感,应该有种措施,惩就惩得终身难忘,罚就罚得倾家荡产,让制售盗版者望而却步。另一方面,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明显感觉到,各管理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大家都在管,工作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但也有“几不管”的空档让不法者溜了过去。记者为了解查处国产故事影片盗版的情况曾分别与几个有关部门联系,但得到的回答往往是:“这不归我们管”,或是“不清楚”,然后建议向其他部门询问。记者在被推来挡去中不由感慨:如果这些管理部门能形成集团军,岂不是对盗版的打击更加有力、更具毁灭性?